购房时要求交纳配套设施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1、供水、供电、公共设施及设备配套建设等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在另行收取。针对这一收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缴纳的配套设施费。办理产权证是需要交纳维修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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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套费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你可以咨询你们地方发改委,因为正规一点的房地产开发商,收费都会有法律依据,而且相关的收费情况都会有公示,并且在物价局都有备案的。
3、房屋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4、已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地区,不得再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街道环保工作总结
1、加(护士个人工作总结)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要开展好,需要全民的参与。
2、同时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环境基础建设,治理“五乱”,城乡风貌塑造,“阳光花城”打造,“七进”活动,长效机制建立的工作安排。
3、社区环保工作总结1 梓园社区隶属于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位于梓园路以东、韶山北路以西、城南中路以北、人民路中以南,办公室座落在梓园路414号湖南卫视记者站202室。
4、生态环保工作总结3 根据市委、市 *** 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 精神,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创造整洁、优美的社区环境,切实改善社区的环境质量,保护居民的身心与健康,本社区以绿化社区、美化社区、亮化社区为工作目标,努力营造人居环境,开展了以下一系列的环保工作。 加强 领导,统一 思想,提高认识。
5、乡镇环保工作总结5 兰州湾镇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双赢”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区、州、县环保工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玛纳斯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及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1、之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主要通过设定购房资格、购房数量限制、收入及资产核查等方式进行。具体来说,购房资格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了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满足的条件,如家庭成员具有北京市户籍,家庭收入符合规定的标准等。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则不能购买。
3、正是在这一天,《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它标志着宣武区的试点工作圆满结束,亦标志着北京市将于10月份开始实行新的住房保障办法。关键词一:条件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
4、之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 *** 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公有住房。
5、《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已承租公房的低收入家庭,按现行有关规定租金减免政策。申请家庭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生活同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6、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整理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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