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修正)
1、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第六条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3、删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七条之一项、第八条之一项、第九条之一项。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类别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地质灾害施工监理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或是市政公用工程类型。
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之一章_ 总__ 则之一条_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之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家庭居室装修监理业务。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第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