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资料。这些资料通常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领域的成果或荣誉等。申请人需要确保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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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 *** 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或三份(市级两份、县级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技术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各两份或三份(市级两份、县级三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申报时间、地点。
3、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其它能够证明本人技术能力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后原件退回);(2)担任单位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应提供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执业注册资格材料除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要提供个人执业印章的印鉴。
4、阅读注册协议:注册协议用于告知申请人员注册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只有同意该协议后,才可以继续进行注册。填写登录信息:登录信息主要用于生成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以便于后续的操作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目前执行什么标准?
1、第三条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源局(或矿产资源管理局、地质矿产局,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3、勘察工作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面测量、勘探、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室内试验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见引用标准。
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1、之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部门规章。2022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4、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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