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资质申请条件
1、办理条件如下: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办理条件如下: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城市规划设计资质?
1、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3、建筑设计:乙级设计资质可以承担各类建筑的设计工作,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设计资质可以承担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设计等工作,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本要求: 1)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规定以一个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一般不小于1公顷为基本标准。如果面积小于1公顷历史建筑群或街坊,可以作为历史建筑群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 50357—2018)第0.12条规定,历史环境要素是指反映历史风貌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有哪三部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涉及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区划的...
1、第一条 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3、年4月2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还通过了又一部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法规,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名城保护条例》),从而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4、文物、古树名木、地名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等的规划、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珠海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1、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2、第四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3、《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制定保护办法。为此,国务院制定了该条例。
历史文化名街保护规定应该怎么写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的,适用本条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地名、工业遗产、古树名木等。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以经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规划应当统筹兼顾,严格保护,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古城、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要逐步整治,反对大拆大建。之所以提倡逐步整治的方法,是为了精心设计与施工,保存更多的真实历史遗存,也是为从容筹集资金,减轻政府压力,更是为保存和延续社区文化,保护其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古城内集中了较多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建筑的高度和形式往往要受到诸多制约,规划布局要为保护古城、保护文物古迹创造先决条件。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