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包括的内容有用地情况、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强度率、建筑密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 *** 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 *** 报国务院审批。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主要包括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退让要求、遮阴间距,出入口方位及相关配套要求等指标,可以搜索建筑规划控规及修建性详细性规划看看各项指标。
3、规划设计条件的内容 (1)明确用地和建筑性质,具体确定用地面积和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外的代征道路及绿地的面积和范围)。(2)明确土地使用强度,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容积率等要求。
4、今后的建设、包括其他部门的审批,应该不会有原则上的大问题,可以放心开始后续工作。按现行的建设审批流程,绝大部分项目的手续办理,是从规划手续开始,而规划手续要办的之一个审批,就是办理“规划条件意见书”。
5、制定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评审小组或专家组根据申请资料和初审结果,制定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明确规划设计中需要遵守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建筑高度、用地性质、立面风貌、环保要求等。
6、规划条件告知书通常在完成初步设计和勘测后出具,在竣工图开始进行时就会准备出具。
规划条件通知书办理流程
提交规划设计申请:建设单位需要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设计申请,包括申请书、申请报告、方案及其说明等资料。
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业主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签署。
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
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投资建设秩序,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审批依据这么填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
4、(第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6〕10号)。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