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的镇人民 ***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规划乙级资质申报条件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专业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4)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5)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三)详细规划的编制;(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详细规划的编制;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5)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资质申请条件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专业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4)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5)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申报企业应拥有先进的规划设计技术和设备,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城乡规划设计项目。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的基础要求包括:拥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这些要求为你提供合法运营的保障,展现你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强大,团队协同作战。
企业办理国土空间规划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有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甲级资质是指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咨询等专业服务的企业所需要的资质等级。
这些注册或认证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资质参谋官网,了解具体的资质要求和申请流程,以确保您在从事城乡规划工作时符合相关要求。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该《规定》分总则、资质等级与标准、资质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十删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七条第二项。删除第八条第二项。删除第九条第二项。删除第二十一条中的“注册资本”。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