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在长春市办理“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7 份;复印件0 份;报告编制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达到设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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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部门对有关规划和设计的意见。第九条 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取土需要占用的土地,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 *** 解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汛情紧急时可以先占用土地后补办审批手续。
水利工程规划,即以某一工程为研究对象的水利规划。此外,随着一些地方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出现,需要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流域为研究对象,按照经济发展要求和各自的水资源条件,对流域间水量进行调剂,称跨流域调水规划。这类水利规划涉及有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通常要在相关流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
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东部地区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源尤其是能源原材料工业产品,不可能全靠进口解决,必须立足于国内,着眼于中西部;东部地区的资金、技术、产品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和开拓市场,也应着眼于中西部。
主要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规划等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同时参与国土、区域、江河流域和土地利用等更高层次的规划审批工作。 对县市人民 *** 所在地的总体规划进行评审报批,审批详细规划方案,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规划的执行。
流域规划报告是否需要资质
需要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甲、乙、丙级)等专项资质。统筹安排各种预防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的工程或非工程措施的专项规划,是受洪水威胁的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所在地区河流流域防洪规划的组成部分。城市防洪规划应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结合起来。
在长春市办理“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7 份;复印件0 份;报告编制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达到设计深度。
甲级及以上证书资质。根据查询中国共和国水利部官网得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综合甲级或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才可以办理。
需要,还需国家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标准管理办法介绍?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稳定的工作场所与设施,内部管理完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体系。至少有3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如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水资源论证等。技术力量配置乙级资质要求配备齐全的专业团队,包括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测量、地理信息、机电等领域人才。
申请人必须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同时满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水资源规划等一系列严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包括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写的报告书,委托合同以及相关部门可能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每一份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都是一份严谨的科学论证,它关乎项目的生死,也关系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六条实施取水许可必须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遵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应当遵守有关地方人民 *** 间签订的协议。
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论证;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规定
1、之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2、法律主观: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管规定是: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3、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检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责任与义务方面:办法明确了检测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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