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自然资源部发布新城乡规划资质标准,丙级资质取消!
1、自然资源部新政策发布,城乡规划资质改革大幕开启! 本周,自然资源部带来了规划行业的重大变革,发布了全新的2024年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标志着资质体系的重大调整。这一举措无疑为建筑设计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石,让我们对接下来的资质改革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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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资源部重磅发布新举措,《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旨在规范行业准入与服务质量。此次改革将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每个等级都有明确的申请标准和管理要求。甲级资质不再是简单的数量游戏,申请者需具备至少五个相关项目的丰富经验,包括强大的技术团队和严谨的工作场所。
3、企业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可根据2024年1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为最新的城乡规划资质标准。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级别,甲级资质由自然资源部审批,乙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内容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旨在强化城市规划编制的规范化,确保规划质量。规定要求,所有从事城市规划的单位必须持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证书规定业务范围承担相应任务。选择规划编制服务时,应优先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2、之一章总则规定,城乡规划编制机关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各等级资质单位需具备特定条件,如注册规划师数量、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并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的资质管理工作。
3、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在相应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城市、镇总体规划服务以外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该《规定》分总则、资质等级与标准、资质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十删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七条第二项。删除第八条第二项。删除第九条第二项。删除第二十一条中的“注册资本”。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2016年1月11日修正)第十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申请资质的单位需符合相关标准并提交申请,由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新设立单位可申请暂定资质,满两年后根据业务表现升级或确定正式等级。单位变更或撤销需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规定了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包括跨地区业务备案、禁止转包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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