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1、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 目名 称清 理依据及理 由备 注省发展改革委1 煤矿初步设计审查设定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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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已经2014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35号) 《青海省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目录》已经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凡目录中已被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再执行。
4、《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已经2015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2015年取消哪些行政审批
1、年6月12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和部分下放17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层级,转变2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合并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2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项。同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0项。现一并向社会公布。
2、年3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的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第1项为取消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
3、具体来看,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包括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等;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3项,主要是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例如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的项目核准由国家发改委下放至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4、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5、《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已经2015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包括哪些?
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加上最近刚刚取消的62项,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
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分5批共取消了职业资格272项。其中2014年6月4日共取消11项,2014年8月19日共取消67项,2014年12月12日共取消68项,2015年7月15日共取消62项,2016年1月13日共取消61项。
法律分析:国家取消的资格证有:土地估价师资格、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等。
第四批废除的工作资历承诺和认定事变实单(62项)邦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7月15日把持召启邦务院常务聚会,聚会确定,在往年此后已废除149项工作资历的前提上,再废除搜集告白中人、备案电子交易师、齐邦外贸交易员、口岸装卸工等62项工作资历。
国家取消哪些职业资格证书
取消的证书如下:一,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方面,取消“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的“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
取消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有建设类技术人员、工程测量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合同员、见证员、取样员、房地产助理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员、房屋营销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水质化验员。
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被取消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有建设类技术人员、工程测量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合同员、见证员、取样员、房地产助理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员、房屋营销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水质化验员。
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据了解,此次取消的11个职业资格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1、年4月12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下放11项,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1项,变更名称和依据19项,新增3项。调整后,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188项。
2、市 长:魏树旺 2019年1月31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3、保留在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省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管理,未经省政府同意,不得擅自下放到市、县实施或不实施。 2018年2月1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5号)同时废止。
4、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8号)2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9号)部分条款及附件部分事项予以修改。
5、《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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