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1、项目建设长期(永久)占用林地报批流程报件介绍 提供:营业执照;备案文件;林权相关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供给县林业局,并提醒工作人员在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一致”章和公章。等待县林业局审核。
2、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任职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批文(发展委立项批复、核准批复、采矿许可证等。项目建议书不能作为项目批文,采矿企业必须同时提供采矿许可证和项目立项文件)。列入省重点工程文件(已列入的则提供)。
3、法律分析:征收占用林地办理程序申请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属省林业厅审核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由申请者按照规定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4、申请。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收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被征收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收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5、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再交由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一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核并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审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的,由申请人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国家林业局项目植树到期办砍伐证用交费吗
1、要钱。就是收个办理砍伐证工本费20元。其它的不准许收钱。依据相关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的,依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向不同的部门申请,例如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采伐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2、一般来说重新办理或者办理延期都需要交费的。可以去当地的主管部门打听一下。
3、一般收费有两种育林费 木材价格的15% 设计费,各地不一样,但费用很少。最关键的是有否采伐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4、列入退耕还林工程的可以在自家农田种植林木。采伐时需要由村委会写申请,报乡镇技术站审核,在报县林业局审批。
林业使用审核书延期
1、可以延期的,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的延期手续。根据《办法》《规范》的要求,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8号) 第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4、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须经市农林局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交纳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后,方能划拨用地手续。其他建设一般不得征用、占用林地。
5、然后把州局确认的报件送到省林业厅的办事机构审批,审批过程比较漫长,会有补正报件等需要提供,省厅审批后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示的金额上缴‘植被恢复费’,然后等待通知,凭企业开具的委托书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是多少年?可否延期?
1、平时占用林地的期限是多少年?可否延期,临时占用林地可以延期几次?一般的使用年限的话,在30年一特殊情况的话也是可以延期的。
2、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具体规定如下: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根据国家林业局35号令临时使用林地可以延期吗
有效期2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续。
本市郊县(区)范围内各种林地不得任意征用、占用、借用,禁止毁绿建房。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须经市农林局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交纳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后,方能划拨用地手续。其他建设一般不得征用、占用林地。
国家林业局35号令补充规定主要是占地要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这是一个大的原则要求,另外是体现了林地等级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要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类项目使用林地。
自2023年起,临时占用林地不再征收恢复费,但恢复植被仍为使用者的义务。使用林地时,县级林业部门会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流程请咨询申请流程。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现场查验由两名人员共同进行,确保公正严谨。对于“其他草地”等未利用地,需按照《草原法》办理征占用手续,包括审核、审批及临时占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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