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规划的图纸能随便改吗

不可以随便修改的。规划图纸一经审批,不能随便更改,确实因某些原因,需调整的话,开发商向规划部门提出调整,规划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进行审批同意后,方能调整。

规划局全名叫“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负责: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城市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监督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比如用地性质,控样规指标以及城市的发展等等。

城建局比较偏重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划局则比较偏重建设工程的规划区域。

城建局全名叫“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建局主要负责:

1、负责城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2、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3、负责城市绿化、园林风景区的行业管理等等。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

城乡规划是一个综合性学科,涉及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旅游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农业经济、生态环保、水利工程等专业。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是否能对其调整和修改?

可以修改,但有程序。\x0d\x0a\x0d\x0a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章 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x0d\x0a\x0d\x0a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x0d\x0a(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x0d\x0a(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x0d\x0a(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x0d\x0a(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x0d\x0a(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x0d\x0a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x0d\x0a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x0d\x0a\x0d\x0aPS: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x0d\x0a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x0d\x0a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x0d\x0a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x0d\x0a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x0d\x0a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x0d\x0a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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