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条件,不得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再分包。第十一条 依法招标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实行测绘监理制度。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基础测绘项目。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其他地区的,不超过十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违反国家测绘法规定,测绘成果不合格的,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1、根据《测绘法》(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三条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按照《测绘法》,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处罚款,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行政处罚措施。

3、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法律依据:《测绘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承办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五条 对已经立案的测绘违法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

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法律分析:只有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或者说只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才能实施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根据《测绘法》(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三条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测绘法》,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处罚款,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行政处罚措施。

甲级是国家测绘局发,乙级是省局发,有的丙级、丁级可由市县发。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本法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离境由公安机关决定。

地图管理条例规定位置显著标注

1、地图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应当在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其中,属于出版物的,应当在版权页标注审图号。

2、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应当在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3、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是审图号。审图号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发 ,自接到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后,在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意见。

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不包括

法律分析: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根据《测绘法》(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三条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基础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一级测绘资质被注销如何恢复?

重新注册。申请人在注册测绘师注册管理系统中填写注册信息,进行系统注册。填报注册申请表。表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现今工作单位、注册测绘师资格证号、工作经历和业绩说明等等。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注册后,如果需要重新注册的,在满足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新单位申请注册,如果不满足继续教育的,需要先申请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就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了。

法律分析:第一,公司按照规定的流程正常注销后是不能恢复的。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第二,如果想要恢复,可以考虑“拷贝”原来的公司。即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