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020年最新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分级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和受理】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受理和审查的方式】 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审查和决定】 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审查结果】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合并转制】 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监理】 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证书换发】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信息变更报告】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随机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二】 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三】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四】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例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取消后,挂证人员自动解除了吗?

测绘资质未办理注销 复审换证人员信息未解除 其他用证单位使用需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测绘资质申请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受理、审批。

关注微信公众号‘测绘资质服务平台’了解详情

注册测绘师取消了,证书还有用吗?

肯定不会取消,这是趋势。

而且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还有这种规定:自标准执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

也就是说,以后只要是测绘单位,都要求有注册测绘师。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那又怎样

文件摘要 摘自: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要制定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并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信息,要求其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3.对为市场提供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那么,什么是地质勘查及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想申请地质勘查资质?你需要——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申请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地质勘查资质的“局限性”

取得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所有的地质勘查活动。

取得乙级和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的地质勘查活动的范围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得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

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或者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一)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二)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

(三)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

(四)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五)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

被依法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自吊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还没有取消,所以地质勘查单位还可以赖以生存。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有何利弊

资质的取消,意味着甲乙丙级资质将不再具有实质性意义,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具备了编制相关技术报告的能力和水平,都可以承担相应技术报告的编制任务。

失去资质垄断地位的国有地勘单位面对技术实力较强的个人时,无论成本控制、责任明晰等各方面将全面落入下风。国有地勘单位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第一,退入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领域;第二,拥有自有探矿权的国有地勘单位通过资本运作获取的资金,走探采一体化道路。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影响重大”?

首先,公司可以节约大量经费,同时严格提高自己内部报告的质量。矿业萧条、矿企节衣缩食,而资质的取消,给了我企业一个打造自己团队和节约成本的好机会。如果公司自己的地质人员能够学会吃透报告标准,相信都是可以写出合乎规范的报告。

这也强迫设计院勘察院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坐着喝茶看报纸就能把钱挣了的日子不在了,现在公司不必再用钱去买盖章了。那么,资质单位要想拿回这部分钱,必须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招收更多技术人员并进一步进行培训,对自己的报告内容提高要求。

这或许是到目前为止地勘单位最大的革命。地质工作或由独立地质师开展或依附于大型矿企。相应的独立地质师配套制度也将呼之欲出,这将会刺激更多中小型咨询公司或者个人咨询师参与到这种竞争中来。部分威望高、技术力量强的个人会组成新的团队。不同的团队也可以重新组合,形成合伙人制度的公司。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良性有效循环。既然这碗羹谁都能来分。论关系,大家也各凭本事。那么中小型咨询公司和个人咨询师,要的钱又少,干的活儿也多,出来的报告质量也高,总会有一些公司愿意尝试用这些人的。企业的真正“资质”就是公信度和业绩,“资质”的高低完全有市场和行业内部考评决定。

矿业界里的不同观点——

有人认为这只是换汤不换药,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改变。

有人则拍手称快,去除了这些冗杂的资质,很多人都有大展身手的机会了。

部分网友的观点——

网友A:这是地勘机制与国际接轨的一步,未来可能围绕一批业内专家形成若干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业内声望的地质勘查团队。信誉和业内口碑将是地勘单位的生命线。

网友B:这说明大小地勘单位都具有同样的起步线,给小地勘单位一线生存希望。取消地勘资质,才能充分显示市场竞争的优势。

技术人员怎么办?

在大变革的时代,时刻做好变的思想准备。天下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应对变局的方法不是关系、门路,恰恰是自己的本领。

自由竞争的时代,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时代。如果你没有转行,还是刻苦磨练内功吧。我们相信,真正开始大浪淘沙后,会留下矿产地质工作人员中最优秀的一批,而且也会得到合理的物质和精神回报。

中国地勘市场形势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1.国有地勘单位、个人、合伙制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全面竞争

失去资质垄断地位的国有地勘单位面对技术实力较强的个人时,无论成本控制、责任明晰等各方面将全面落入下风。国有地勘单位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第一,退入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领域;第二,拥有自有探矿权的国有地勘单位通过资本运作获取的资金,走探采一体化道路。

围绕着部分威望高、技术力量强的个人会组成新的团队。不同的团队也可以重新组合,形成合伙人制度的公司。可以参考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

2.第三方质量监管机构将出现

我们知道,传统国有地勘单位的质量体系被称为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很大程度上质量监管是本单位自律的事情。地勘质量的责任人也是地勘单位集体承担。

未来,由于地勘市场主体变得复杂与多样,地勘工作的质量亟需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进行监督。在市场的呼唤之下,第三方质量监管机构将出现。

3.专业化的工程施工公司、样品分析实验室独立出现

当前廉价、高效、低质的私人钻机在未来责任明晰、高标准的质量要求下将逐渐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专业化、标准化的工程施工公司。工程施工行业的平均素质将大幅提高。

样品分析实验室基于同样的理由将提高专业化水平,部分民营实验室可能出现。

4.将出现1-2家互联网平台全面整合地勘市场主体,形成”地质勘查+互联网“的局面

地勘资质要求取消后,地勘市场主体数量大大增加。信息不对称是阻碍地勘市场甲乙双方进行产品交换的最主要原因。互联网由于具有即时、便利、无地域限制的特点,将是整合甲乙双方供需信息的最佳平台。不出意外,互联网地质平台将整合未来技术力量供应方和需求方的大部分信息。从其它行业的竞争结果看,互联网地质平台竞争的最终结果将是一家独大或两家共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