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设计资质怎么办理
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资质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审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乙、丙级资质的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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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自然资源部申请。(2)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首次办理需从乙级开始申报,资质有效期5年。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9修正)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类别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及再检查工作的...
1、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部研究决定,在前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的基础上,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工作。同时由部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再赴重点地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2、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送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同时,积极配合部派驻各区片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做好巡查指导工作。
3、本次行动由部统一组织,部地质环境司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
4、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5、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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