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古村落的保护,维护古村落传统风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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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跨江、浙两省,北临无锡,南濒湖州,西依宜兴,东近苏州。太湖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缘,古称震泽、具区,又名五湖、笠泽,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界北纬30°5540~31°3258和东经119°5232~120°3610之间。
综上所述:传统村落国家方面有经济上的补贴,有利于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法律依据】:《古村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对古村落应当实行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是在全面详尽普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参考《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等房屋的试行规定》、《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和《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等,创造条件尽快出台我区古村落管理办法。
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维护村落传统风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基本要求(一)明确保护对象依据传统村落调查与特征分析结果,明确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对各类各项传统资源分类分级进行保护。
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基本要求。明确保护对象。依据传统村落调查与特征分析结果,明确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对各类各项传统资源分类分级进行保护。划定保护区划。明确保护措施。提出规划实施建议。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
1、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基本要求。明确保护对象。依据传统村落调查与特征分析结果,明确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对各类各项传统资源分类分级进行保护。划定保护区划。明确保护措施。提出规划实施建议。
2、第一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优秀文化遗产,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3、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传统村落,是指形成年代久远,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能够体现文化特色或者传统风貌,列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传统村落,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5、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依照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山西省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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