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请教一下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84号 第七、第九条、第十一条。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申报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需要什么样的硬件设备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4、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5、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6、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加盖单位公章的带条形码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2、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的初审意见;
3、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
5、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离职证明等;
6、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7、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四)行政许可程序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公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具体细节流程是怎么走的?
2021年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已经允许升级为甲级城乡规划资质了,那么你知道乙级城乡规划资质升级为甲级城乡规划资质有什么要求吗?
本指南适用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申请和办理。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其中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3.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4.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5.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6.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申请资质升级核定的,需取得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满2年。
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都需要哪些人员配齐
需要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