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要求交纳配套设施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供水、供电、公共设施及设备配套建设等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在另行收取。针对这一收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缴纳的配套设施费。办理产权证是需要交纳维修基金的。

配套费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你可以咨询你们地方发改委,因为正规一点的房地产开发商,收费都会有法律依据,而且相关的收费情况都会有公示,并且在物价局都有备案的。

交房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 房屋价款结算。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 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的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费用,按照目前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作为房屋出卖人负有按期交 付房屋的义务。依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 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求。

房屋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