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资质申请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专业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4)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5)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申报企业应拥有先进的规划设计技术和设备,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城乡规划设计项目。

3、企业办理国土空间规划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有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市规划师辅导: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

由人事部办公厅和建设部办公厅于2001年5月24日联合颁布的补充规定,旨在完善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以确保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

随着执业资格制度的深化,考试难度逐年提升,竞争日益激烈。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每年的考试通过率都不超过10%。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挑战,我们精心编撰了《2009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配套模拟试卷》。

对我国居住小区建设的思考 居住小区规模 以往我国的居住空间的建设规模通常在10h平方米以上的居多,通过对入选《中国小康住宅示范工程集萃》和《中国城市居住小区建设试点丛书规划设计篇》中的城市居住小区进行统计,在总计的44个小区中,用地规模的比例分别在表1中作出统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4、《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2000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5次部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4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资质等级与标准、资质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5、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